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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二手房调价备案 应该增强操作性
  • 2007年08月15日
  •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调长备案时间至月或季,并有效利用备案资料做出房价报告引导市场走势

      深圳市工商(物价)局龙岗分局(以下简称龙岗分局)日前开展专项行动,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对二手房实行明码标价,房价有调整的必须提前3天报该局备案、监制。业内人士认为,二手房源众多,业主调价频繁,要求在调价时备案的可操作性不强,建议相关部门把备案时间拉长至月度或季度,并对房价做检测和引导。

      明码标价已全市实施


      据了解,早在今年3月12日深圳市就颁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事二手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中介企业,除了应向消费者明示楼盘名称、户型、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等相关内容外,在醒目位置应标示中介服务的各项收取方式、比例或金额,并规划在12月30日前,所有中介须完成明码标价工作。


      “其实在7月23日我们就收到了通知,并按规定在全市各区营业网点悬挂房源的公示内容,不能上墙的部分房源我们也做成了一两本小册子,供消费者查阅,房价有变化时,我们只需自行更改。”中原地产南山区总经理王良英说,不过此次龙岗分局的措施更为严厉,要求每个经营网点必须制作“二手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册”不少于10册,且房价有调整的要提前3天报备案、监制。


      备案增大中介工作量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介高层说,此举将大大增加中介的工作量。“举例来说,我们一个营业点有20个业务员,每人每天要更新15个盘源,那一天就要更新300个。保守估计一下,这里也有50—100个房价会有变更。这样算下来,我们公示和备案的工作量将非常巨大。”他认为,二手市场与一手市场差距很大,毕竟一手只要面对几个开发商,而二手必须面对成千上万的业主,基本没有可控性。


      业内人士徐浩珈则认为,毕竟更改房源价格的不是中介,而是业主,所以要求公示每套房源价格并在更改时实施备案可操作性不强。例如在签合同的前3天业主都没有改变售价,就在签合同的时候要求加价2万元,难道还要去备案一下才能签合同?


      备案周期拉长更可操作


      8月13日记者致电龙岗分局,一工作人员称出台该措施是因为现在房价上涨较快,中介调价频繁,其中存在溢价部分,实行公示和备案可有效控制这种调价频率,保证市场的相对稳定。


      对此,徐浩珈表示认同,但也坦言:“龙岗分局的做法似乎过分夸大了中介对业主调价的影响,而忽视了业主对最终价格的决定权,所以执行的效果不会理想。”


      而上述不愿具名的中介高层表示,备案具有一定的心理威慑力,可以让业主和中介在涨价时更为慎重,不过备案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建议把备案时间更改为月度或者季度,这样更具操作性。与此同时,物价部门可利用备案资料监测房价的走势,也可做出相关报告引导市场走势,这样更能发挥权威的价格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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