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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湖某别墅沦为制毒工场 疯狂制毒竟为偿还赌债
  • 2006年05月24日
  •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昨天,一宗涉嫌制造毒品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7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据庭审,该案第一被告人蒋某因为欠下了数百万赌债,竟答应债主纠集他人制造“冰毒”,罗湖区某花园的一栋别墅竟然沦为了制毒工场。

      根据指控,2005年3月,被告人蒋某因赌博欠下香港人“胡九”(在逃)400万港元,“胡九”在香港提出让蒋某帮忙在内地制造“冰毒”,并议好“冰毒”制造成功后,给蒋某一笔可观提成。蒋某答应后,即在6月份找香港朋友即被告人李某、吴某密谋策划制造“冰毒”事宜。同年6月24日,“胡九”派人从山东购得重约1吨的制毒原料甲基麻黄素,并运抵深圳。第二天中午,蒋某指使吴某与“胡九”委派来的被告人黎某接头,接收这批原料。之后,吴某驾车将这批原料运回罗湖区某景花园,存放于一别墅的3楼,由被告人区某负责看管。据指控,区某又购买了部分制“冰毒”用的化学仪器,如弯头、温度计、冷凝管等。一个制毒工场在小区别墅内设立了。

      同年7月中旬,蒋某在香港又联系到被告人陈某,要求陈某提供200克盐酸麻黄素。几经试制,“冰毒”终于在小区别墅内制造出来。同年8月7日和8月18日,蒋某又分两次向被告人陈某要到16千克和17千克盐酸麻黄素。到8月23日晚,蒋某将加工出的晶状体“冰毒”18.42克送到陈某处,其回到制毒别墅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时在别墅内的李某、吴某也被一并抓获。随后,涉嫌参与制毒的嫌疑人陈某、李建某、黎某、区某分别落网。

      昨天庭审时,公诉机关认为7名被告人结伙制造毒品,情节严重,应当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蒋某有检举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现,量刑应予以考虑。多数被告人昨天都表示认罪,被告人黎某、区某及其律师则当庭提出异议。黎某称他与吴某一同去接收货物时,并不知道拉的是什么货;区某也称他从香港过来只是帮亲戚看房子,并不知道蒋某等人在制毒。法庭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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