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新春伊始,深圳楼市依然承接去年高位运行之势。1月,以10%的涨幅居全国城市房价涨幅之首。2月的数据尚未出来,但以几个新开楼盘的火爆之势,想来同比涨幅应该不会太低。调控之路任重道远。
涨势不停,影响的不仅仅是那些尚未买房的市民,对于那些想长期发展的房地产企业也会受到不小影响。
此前,笔者曾与多家开发商的高层管理人士探讨过房价问题,达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是过高的涨幅对于行业发展将相当不利。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一条价格曲线都不可能总是向上。急速上涨之后必然是快速下滑,而价格波动太大对于任何一个想长期发展的企业都不是好事。
从房企层面来看,相对温和的涨幅有利于形成一个稳定、上升的市场环境。业界达成的基本共识是,房价涨幅控制在15%以内将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选择。
2月21日,在深圳国土房产网上,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2006年我局六项措施(以下简称‘六条’)力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题的一篇文章里,开头就有这样一句话值得关注:“我局(指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调控房地产市场,保持房价稳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这“六条”里,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第一条和第三条延续了去年的政策。第一条称有关机构将继续对非法炒卖、囤积房源、违规销售、恶意哄抬房价者依法查处。而这条的最大亮点是将推进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房地产企业的信用档案,这意味着无良开发商的空间将被大大缩小,迫使房企规范运作。但由于“六条”是纲领性的文件,没有提及对于信用等级差的房企将会有什么样的应对措施,因此还是非常期待有关机构的政策细节问题。
第三条表示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分区域、分户型、分价位公布商品房批准预售与实际销售信息,以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与透明。信息披露制度确实可以引导置业者认识市场形势,但从实际执行来看,公布的信息仍需进一步分析与细化,才能真正达到引导市场的目的。
“六条”里,第二条称“加大查处违法建筑与违法用地的力度,拓宽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渠道”。此前业界一直将加大供应特别是关内供应的希望寄托在城中村改造上,那么从查处违法建筑与违法用地的角度着手,是否意味着城中村改造将加速,值得业界猜想。
“六条”的第四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第五条“加强项目监管”、第六条“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多从内部规范管理入手。执行到位则意味着开发商受到的监管将越来越严厉。
去年上半年,当大范围调控开始之时,就有业内人士认为效果如何“关键在落实执行”。而此番出台的“六条”,关键也在相关配套措施何时出台,如何执行到位,最终达到规范市场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