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再现"集体断供" 断供不能压制房企
- 2008年08月04日
- 近日,宝安区一楼盘再现“集体断供”风波。业主反映称,已经有十多位业主断供3个月,百余位业主7月份已经开始拒交供房款,以抗议开发商将住宅以写字楼卖给他们。而记者调查了解后发现,真正断供的业主仅仅是极个别情况。业内人士称,现在业主和开发商只要有纠纷,就采取“断供”做法很不理性,应该找到开发商违约的地方维权。
因楼盘营销起纠纷
3日,宝安某大厦业主陈先生向本报报料,其所在楼盘现在有十多人已经断供,有100多人从7月份开始选择不还款。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对整个楼盘的包装和营销都是以写字楼进行,而实际上是住宅用地,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他们。因此,他们强烈希望开发商能够还回他们的写字楼。而开发商表示,该项目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施工建设及销售都是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与业主签订的《认购书》及《房地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卖给业主的标的物均是住宅。如果业主有什么不满,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陈小姐在该楼盘共购买了两套房产:“我并不是因为楼价跌了断供,我一次性付清都完全没有问题,只要还回我写字楼就好了,我也不需要任何补贴。”陈小姐说,能够买得起写字楼的,经济能力肯定都不错。对于可能导致的影响信用问题,她表示无所谓,反正她也不出国。房产投资肯定还是要继续的,没有办法就用家里其他人的名义。而据业内人士称,要求开发商改变土地性质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陈小姐认为,虽然是很困难,但是相信如果区政府统一来协调肯定是可以的。
唯一得到开发商确认断供的陈先生称,自己3套房产购买时均价23000元/平方米,价值300多万,开发商的误导行为让他房产缩水约40%.银行担保时也是说写字楼,他们应该要提醒消费者。“房子收回去就收了,我还是要和开发商打官司。现在钱都没有了,还要信用干什么。”陈先生说,断供的原因是开发商没有给到承诺的写字楼,并非经济原因。对于陈先生的说法,银行方面很肯定地表示,银行从未担保说是写字楼,肯定是陈先生自己误会了。
记者先后电话询问了该楼盘17位业主,均表示现在打算“集体断供”都是因为误导纠纷,和经济压力无关。
“集体断供”暂属个案
“当时响应维权号召进行停止供房登记的有上百人,可是究竟有多少人真正停了,这个具体数据我们也无法得知,毕竟房子都是各人自己的,我们也拿不到书面东西证实断供和停供数据。”一位维权组织者表示。
接着,记者向业主贷款数量最多的银行了解情况,银行表示在该银行按揭的客户并无断供情况。记者表示,已经看到该行给业主出具的三个月未缴纳房款的催款函,开发商也证实了该业主断供。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停供一两个月就会提醒或电话通知,如果逾期三个月不交就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协商再进行处理。对于开发商证实的断供的陈先生,他们并未收到正式通知,所以目前的数据还是无人断供。接着记者以业主身份拨通了银行一位赵律师电话,她表示,之前确实有三个人购买了9套房子询问断供事情。“只有一个人是三个月未供房了,两个人都是两个月。后来我让他们签断供函,可是这些人后来也没有一个人来签。”赵律师说,从按揭资料上来看,没有任何一处显示是写字楼,至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有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个人贸然选择断供,肯定会上银行“黑名单”,影响个人一生的信用,何况断供个人是要负无限责任的,并非很多人理解的银行收回去就好了。抵押物不够,银行还是要追偿业主。而开发商现在已经把房产证全部办理出来了,也就不存在任何的连带责任了。她希望业主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随意断供,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对于业主的“集体断供”行为,开发商表示,断供与否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
断供成解决纠纷“武器”
一熟悉该情况的业内人士表示,就宝安该楼盘来看,买的大部分都是投资客户。这点也在记者的抽样电话询问中得到证实。“都是房价下跌惹的祸,所以以这种方式来敦促开发商解决问题。事实上,虽然业主从来也没有提过要求补偿,可是提出的要求完全是开发商做不到的,因此,肯定会退而求其次要求补偿。”现在出现的大部分所谓的断供并不是因为经济原因,业主基本上都具备还款能力,可是断供现在已经成为了要挟开发商的常用手法。
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研究中心主任高海燕对近日深圳出现的多起“集体断供”事件觉得很不可理喻,似乎集体断供成为了业主和开发商之间讨价还价的常规武器,这完全不应该是法制社会应该出现的现象。如果业主认为涉嫌营销欺诈,就应该把证据拿出来给工商局去认定。如果是因为价格变化、短期资产波动引起,这是开发商正当经营策略,不能说要补偿,这个也没有法律依据,用这个手段效果非常有限。高海燕说,事实上断供现象只是个案,现在流行的风潮,都是业主为了压制开发商而形成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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